陈草 文化习俗

  • 项目编号:
    NT-05-Ⅹ-0002
  • 类别:
    民俗
  • 类型:
  • 发布日期:
  • 更新日期:
  • 荣获:
    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
  • 颁发机构:

陈草  文化习俗南通市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民俗类项目。

陈草位于如皋,首堆时间为清顺治年间,是冒氏11世祖宇文公之子,四兄弟分家时,最小的儿子将草和家产,从姜长庄搬运到冯家港新宅(现址)。同时教育子孙后代勤俭节约,吃陈粮、用陈草,对草只可加高不可妄取,逐渐形成了一个高约十八米、直径约十二米的大草

自从大草始堆开始,逐步形成了“维护草的存在”和“祭拜祖先”为基本内容的习俗。在维护草存在方面:最初由首堆者冒宇文一家年年加草,代代相传。后来,随着人口繁衍增多,由传承人组织整个家族参与,每三年加高一次,从未间断。在拜祭祖先方面,往往是传承人带领大家,说明草的来历,懂得财富来之不易,点滴累,方能成就大业。


申报地区或单位:
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

保护单位:
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