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草 文化习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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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编号:NT-05-Ⅹ-0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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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:民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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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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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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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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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获: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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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发机构:
陈草 文化习俗,南通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民俗类项目。
陈草位于如皋,首堆时间为清顺治年间,是冒氏11世祖宇文公之子,四兄弟分家时,最小的儿子将草和家产,从姜长庄搬运到冯家港新宅(现址)。同时教育子孙后代勤俭节约,吃陈粮、用陈草,对草只可加高不可妄取,逐渐形成了一个高约十八米、直径约十二米的大草。
自从大草始堆开始,逐步形成了“维护草的存在”和“祭拜祖先”为基本内容的习俗。在维护草存在方面:最初由首堆者冒宇文一家年年加草,代代相传。后来,随着人口繁衍增多,由传承人组织整个家族参与,每三年加高一次,从未间断。在拜祭祖先方面,往往是传承人带领大家,说明草的来历,懂得财富来之不易,点滴累,方能成就大业。
申报地区或单位:
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
保护单位:
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